【點睛】文旅融合不是從天而降,也不是高深莫測的,在發展現實中就早已客觀存在。因此,把話題簡單化、淺顯化、理性化是必要的。
2018年初以來,文旅融合再度成為行業性熱點,大有“言必稱希臘”之勢。關注上聚焦了,參與者更廣了,說法上日雜了,現實中是否需要做淺顯地表達呢?我認為,不僅需要,而且很是必要。
我想通過兩方面的話題,談一些淺顯而稍加理性的思考。
要客觀而清晰地認識這些話題
文旅融合不是從天而降,也不是高深莫測的,在發展現實中就早已客觀存在。時下,之所以顯得有些躁動和紛繁,就因為摻雜了人云亦云、隨波逐流、是非參半的觀念和意識。因此,把話題簡單化、淺顯化、理性化是必要的。
(一)文旅融合熱緣于機構改革。文旅融合不是新詞,七八年前就曾談論過一陣,這次回潮緣于2018年春啟動的機構改革。改革讓文旅機構合二為一,作為對行政機構和行業內部的要求,強調加強文旅融合是天經地義的;而產業上的文旅融合,則是另一個層面和領域。行政部門的這一工作性要求,迅即形成“一呼百應”的效果,說明了當下行政力量之強大,也反映了全行業服務政府意識之主動,以及學界獨立思考意識之薄弱。
(二)文旅融合乃產業發展必然。從旅游發展角度看,涉及相關產業和細分行業超過100個;從文化角度看,則是包括了人類的物質與精神文明。因此,它們各是對方領域所要融合的諸多方面之一。單就文化和旅游的一般關系來說,文化是旅游的資源和內涵,旅游則是文化的載體和客源;而在具體情形之下,則會有具體的不同或差別。文旅融合的必然性,是無處不在、潛移默化的;從一定意義上說,文旅不想去融合都很困難,因為文旅資源無處不在,除非一點兒也不想去發展。
(三)文旅融合應基于產業層面。讓文旅融合變得簡明扼要、淺顯易懂,而不是盤根錯節、含混不清,最好是設定基于產業層面這個前提。前些時流行的“靈魂載體說”,就不是在這個前提下。若文化是旅游的靈魂,前提必須是大文化,而不是文化產業;若是大文化,它還將是文化產業的靈魂。只有基于產業層面,文旅才能融合得比較順,才好向市場“討生活”,否則就難以融合得多、快、好。
(四)文旅融合重在增強融合意識。這種意識,一定意義上應是市場經濟的意識,是滿足旅游者和大眾需求的意識。有了這些意識,才會主動地去推動、去嘗試,并盡量把融合搞好;反之,即使天天去喊融合,把融合喊得響徹天宮,也不會有實質性的融合成果。云南大理喜州鎮有一座洋人經營的民宿叫喜林苑,出名的一個原因是它2001年由省級晉升為全國文物保護單位,即在“國保”里面開民宿。哪一個省市沒有這類“國保”的院落,能否也參照著去辦個經營牌照?這就是一種敢于嘗試的意識。這些意識不會是自然而然就有的,需要有發展產業的動力,需要有一種強烈的市場經濟意識。
(五)文旅融合關鍵在大膽探索。融合早就已經客觀存在,問題是融合還不夠普遍、不夠充分、不夠好,有的還不知道怎么去融合。因此,關鍵是探索、嘗試著做起來。故宮年文創產值15億元早已超出門票,頤和園2018年文創產值超出上年420倍,這些成績都不是一蹴而就的,而是經歷了一個大膽探索、充滿挫折的過程,民營企業的成功則更是如此,例如,浙江橫店影視城及其文旅演藝項目,一直保持了客源接待和利潤增長的較大增幅;廣東長隆集團以野生動物園起家,發展成為集主題公園、娛樂休閑、商務會展、高端酒店等為一體的大型企業,它們文旅融合的不俗業績都是一步步探索和嘗試得來的。
當前探索文旅融合應抓些什么?
文旅融合實踐性很強,一定要強調實踐探索的重要性。坐而論道有其必要性,但更重要的是先做起來,之后再針對實踐的問題去評議;同時,要注意對具體案例的總結,解決問題、總結經驗、推廣案例,這要比空泛號召和夸夸其談重要得多。
籠而統之地看去,下列事項應該是明確的:
(一)已有行業部署的,應加緊貫徹。隨著研究和認識的不斷深化,國家文旅部門對文旅融合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,強調抓好六方面的融合,最突出的是“職能融合”,指的就是文旅機構內部建設,自上而下應該加緊理順和融合。
(二)已有融合基礎的,應加快去做。文旅領域由于長期分屬于不同部門,造成業務術語上的有所差別,但所指和內涵應是接近或相似的。例如,旅游者與參觀者,旅游紀念品與文創產品,文藝演出與旅游演藝,研學旅游與校外實踐,非遺傳承與生活場景開發等。在文旅機構合并之前,各方已就按照各自軌跡發展,今后應該進一步去做好。例如,紹興有一個沈園,是南宋大詩人陸游與表妹唐婉愛情故事見證地,著名的《釵頭鳳》詞(紅酥手,黃藤酒,滿城春色宮墻柳)就寫這兒,前些年就開始夜間演出小型堂會,吸引了很多游客前往觀賞,這就是文旅融合的成功實踐。
(三)已有成功案例的,應復制推廣。故宮、頤和園開發文創的案例可能高不可攀,但不少地方都有自己成功的融合案例,例如,上海自然博物館的夜間場次,敦煌莫高窟的“莫高學堂”(也有成人班),廣東丹霞山的研學旅游,陜西華清池的《長恨歌》演藝,云南鶴慶新華村“一錘敲千年”的銀器加工。2018年底,文旅部非遺司發起了“年畫重回春節”系列活動,通過舉辦論壇對話、培訓研修、考察采風、主題展覽等,組織14種年畫制作技藝融入現代生活、走進千家萬戶,先后在線上售出超過1000萬元的年畫。所有這些,都值得各地推進文旅融合時加以借鑒。
(四)已明令創新的,應積極探索。中辦、國辦2018年印發《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》,核心是把文物利用“搞活”,實現從“以物為中心”到“以人為中心”的轉變,解決“千館一面”、藏品利用率低、展品背后信息挖掘解讀不夠等問題。這里面不缺乏的是思路和例證,最需要的是解放思想和大膽探索。近年來,央視等電視媒體對文物做了不少破譯、解讀和活化工作,如拍攝了《我在故宮修文物》、《國家寶藏》等電視片,將文史資源中的“隱性”、“內斂”、“專業”的內涵,以通俗易懂、賞心悅目、當代語言的方式加以呈現,大幅度提升了游客對文物古跡的興趣。據統計,2014年至2016年,24家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共接待游客累計超過8000萬人次,其中免費游客近4472萬人次。上述方面,各地都應積極進行探索。
(五)已問題突出的,應下決心破解。前些年,曾被大力倡導的旅游特色小鎮、旅游綜合體、旅游大項目、老牌旅游古鎮古村,現在已普遍出現內涵單一、商業味過重的問題,表現為接待量徘徊、消費量低迷。解決這類問題,可以發揮文旅融合的作用,實現景區內涵的置換、更新和充實。去年夏,我在周莊參加了一場文旅話題的研討會,記得當時談了6個觀點,其中2個是文旅融合的。一是提出要“變態”,就是要變換產業形態,改善現有的旅游產品結構,由以觀光旅游為主,向度假休閑為主轉變;二是提出要做“夜”,就是要做好游客夜間生活的文章,只要夜間生活真得充滿魅力,就不愁游客不會停留下來。現在的普遍問題,一是缺乏“搞活”的專業性人才,二是誰來出這筆錢,三是各地領導的認識還不到位。
(六)已有投資要求的,應切實對準游客需求。新建新增的任何文旅項目,都要預先考慮市場需求,不能對應需求或看不準需求的,可先不急于去做,目標是要優化旅游供給側。以歷史名人的旅游開發為例,不只要看其歷史知名度,還要看其資源現存狀況,看歷史時空的連慣性。我的家鄉是諸葛亮誕生地和少年生活地,但他13歲離家去了南陽,沒有留下任何歷史遺跡,在曾經“三國熱”的年代,縣里嘗試過諸葛亮主題的旅游開發,但并不成功,原因是缺乏真實的歷史古跡,今人對人造景觀興致不高,后來是在鄉村旅游上找到了發展突破口。這類的情況在全國有不少,需要很好地加以借鑒,切實重視旅游市場的需求側。正向的例子是云南鮮花餅的開發,近兩年得到突飛猛進地發展,每包約50元,市場銷售得很好,成為其花卉+旅游的重要業態,也是具有云南地域性標志的旅游商品。
我認為,文旅融合作為文旅行業的“熱點”,希望它不要稍縱即逝,就像是“走馬燈”,最好能夠長期地受到業界和社會關注,并上升為一條發展的原則性要求,來評價和檢驗文旅產業發展的質量。只要各相關方不斷強化市場意識,堅持以游客需求為主導,腳踏實地、大膽探索,文旅融合的事情就一定會越做越好!
(作者系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,中國旅游報社前社長、總編輯,本文系作者在第六屆中國西部旅游產業博覽會“行千里,致廣大”文化旅游產業發展高峰論壇上的主題演講,略有刪節)